人才培养

推免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推免专栏 >> 正文

智能信息与先进制造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预审:冯友宏 终审:宫超 发布时间:2026-09-02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简称推免),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校教字〔202650号)、《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23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

 长:宫超陈付龙

副组长:冯友宏刘小明

 员:张爱清丁绪星方明星郑睿王再见甘露叶新荣曲立国刘燕、张月停

 书:胡颖

2.职责

负责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分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拟推荐名单确定、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异议或申诉情况等。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

 长:陈付龙

 员:冯友宏刘小明、张爱清、丁绪星方明星、郑睿、王再见甘露

 书:胡颖

2.职责

负责对本院申请参加推免学生提交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发明专利授权、入伍建功、国际交流及志愿服务等专长情况进行审核鉴定等。

二、推免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荐类型与名额分配

1.普通类

具体名额分配按基础指标和综合指标两个类别进行。

(1) 基础指标:学校下达的普通类名额减去综合指标,剩余名额除以学院2027届预计毕业学生总数乘以专业2027届预计毕业学生数,所得结果取整,再按小数点后数值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位成1个名额,直至用完全部基础指标为止,整数名额加进位名额下达至各专业。

考虑到其他专业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均有支撑,计算基础指标时,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所得小数点后数值低于0.5时,不参与排序,大于等于0.5时,参与排序。

(2) 综合指标:学校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名额/个专业)下达给学院,学院按照指标下达给电子信息工程专业1个名额学校按照就业先进学院和学科竞赛各1个名额下达给学院,考虑到各个专业对学科竞赛均有支撑,且各专业就业率均满足学校要求,该2个名额纳入基础指标进行分配。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方式,招募一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支教服务期满后回校继续研究生阶段学习。推荐名额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通知要求执行。

四、选拔条件与推荐规则

(一)选拔条件

1.各类型推免生均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定向就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5身心健康,推免当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原则上应为及格及以上。

2.不同类型推免生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普通类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专长成绩*0.1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课程为三年纳入推免排名的课程(以下简称推免课程,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见学院推免实施细则推免课程清单),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交流期间本专业必修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

专长成绩=(学术专长类分值+入伍建功类分值+国际交流类分值+志愿服务类分值)/100,学生在同一类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专长成绩最高不超过10分。

基本要求

所有推免课程无补考或重修。

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列该排名单位前35%(含35%)。

前三年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列该排名单位前35%(含35%)。

非外国语学院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专长成绩要求

学术专长类

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发表在《安徽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校科字〔20231号)文件发布的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期刊分类C2及以上期刊

作为主力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不含省级赛或国家级赛事省级选拔赛和区域性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团体只认定排名前4的成员;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学业绩认定和奖励办法(试行)》(校办字〔20235号)文件,学科竞赛限安徽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分类导向性项目库(2023版)中奖励类别为B2及以上的全国性比赛和国际性比赛、体育类竞赛限B1及以上的全国性比赛和国际性比赛

以第一发明人的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分值参照《安徽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校科字〔20231号)文件发布的发明专利绩效认定表

入伍建功类

在校生(含新生)服兵役退役后复学,并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军功者(若是集体军功,本人须是直接参与者,对立功有一定的贡献度),专长对应分值为300分。

国际交流类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国际组织实习岗位,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者,专长对应分值为100分。

志愿服务类

入学以来每学年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表彰的,或在国家级重大活动中积极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的,专长对应分值为40分。

专长成绩认定申请程序

学术专长类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术专长成绩支撑材料(仅限本人学术专长分值最高的一项)。

学院成立专长成绩审核小组,对学生申请的相关材料及内容组织审核鉴定,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从严把握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给出明确意见并签字存档,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推荐名单中有学术专长成绩的,须同时公示其学术成果,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计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团队成员(仅限排名前4的成员)分值比例按下表执行:

学术专长参与人数

      完成名次(比例核算

主持

(第一完成人

  第 二

  第三

 第四

     1

      1




     2

3/4

       1/4



     3

2/3

       2/9

      1/9


  ≥4

3/5

      3/15

     2/15

   1/15

入伍建功类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专长成绩审核小组审定。

国际交流类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专长成绩审核小组审定。

志愿服务类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团委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专长成绩审核小组审定。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推荐规则

1.普通类: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2.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符合推荐条件但自愿放弃的,须学生本人及时提交书面声明、家长知情签字,明确表述自愿放弃,结果自负。

、工作安排

(一)推免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综合测评排名、违法违纪情况、体质健康达标等情况复核时间安排

831日前,完成推免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复核,完成综合测评排名、全国大学外语语种四级成绩、违法违纪情况、体质健康达标等情况复核,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填写学生推免信息核查登记表(学校文件附件4,并报学院工作小组备案。

(二)学院推免工作安排

1. 92日前,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校推免工作专班,经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审定后执行。学校审定后的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公布。

2. 93日前,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学术专长加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答辩,填写学院学生专长成绩申报情况一览表(学校文件附件6并进行公示。

3. 93日前,分专业完成综合成绩计算并排名,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公布(学校文件附件5

4. 95日前,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名额分配方案,完成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确定拟推荐名单(正式及候补),推荐要求如下:

1)普通类:学院分专业正式推荐人选依据推免综合成绩排名按1:1划定候补人选依据推免综合成绩排名划定23人。

2)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通知要求执行。

5. 96日,学院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含专业、学号、姓名、综合成绩及排名、推免课程加权成绩及排名、专长成绩、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推荐类型、推荐类别(学校文件附件7。推荐名单有专长成绩加分的,须同时公示其专长加分成果或证明。其间,学院在安徽师范大学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拟推荐学生信息填报(含正式和候补人选)。

6. 99日,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校推免工作专班,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推免信息公开

1.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名单无效)

2.公示地点:https://iiam.ahnu.edu.cn/rcpy/bksjy/tmzl.htm

(四)监督机制(异议申诉渠道及处理流程)

推免工作接受学校、学院纪委监督。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在接受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形成调查结果并反馈,申诉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申诉,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 17730329212

监督邮箱:490207399@qq.com

智能信息与先进制造学院

                                                                                                                                                                                                                                                                                      2026829